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
“善意”提供公民个人信息?警惕“沉睡中”的法律风险!这样(zhèyàng)的“行业惯例”你认可么?
A:“哥,我最近刚开了家(jiā)装修公司,能不能‘分享’点客户(kèhù)信息给我?”
B:“没(méi)问题,这些都是刚买(mǎi)新房的潜在客户,我们互相帮助,共同致富!”
不少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,但很多人却(què)不了解非法提供、收受(shōushòu)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。
近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就处理(chǔlǐ)了一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(bèi)依法处罚的案件,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办理涉嫌侵犯公民(gōngmín)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案中发现,江西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为开展业务, 以找同行分享等方式非法获取购房业主信息,信息涉及业主的(de)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详细住址等。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(xùnsù)启动查处。
经查,该公司为推销产品,存在以(yǐ)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。
公安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(dìèrkuǎn)之规定,对该家装公司(gōngsī)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脑存有新购楼房业主的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。经查,该公司员工(gōngsīyuángōng)为联系客户增加业绩,向同行获取了一些新购楼房业主个人信息,这一(zhèyī)行为被视为“行业惯例(guànlì)”,被公司负责人“默许”。
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(guīdìng),对(duì)该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个人信息不是“行业共享的蛋糕”,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(bǎohù)的公民基本权利。任何以“惯例”为名(wèimíng)的信息倒卖(dǎomài)、共享行为,终将付出法律代价。
请装修(zhuāngxiū)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,警惕“沉睡(chénshuì)中”的法律风险,严守法律底线;市民朋友提高警惕,共同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!
这样(zhèyàng)的“行业惯例”你认可么?
A:“哥,我最近刚开了家(jiā)装修公司,能不能‘分享’点客户(kèhù)信息给我?”
B:“没(méi)问题,这些都是刚买(mǎi)新房的潜在客户,我们互相帮助,共同致富!”
不少人意识到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犯罪,但很多人却(què)不了解非法提供、收受(shōushòu)或者交换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性。
近日,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就处理(chǔlǐ)了一起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(bèi)依法处罚的案件,一起来看看案件经过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办理涉嫌侵犯公民(gōngmín)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案中发现,江西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为开展业务, 以找同行分享等方式非法获取购房业主信息,信息涉及业主的(de)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详细住址等。其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。公安网安部门迅速(xùnsù)启动查处。
经查,该公司为推销产品,存在以(yǐ)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。
公安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(dìèrkuǎn)之规定,对该家装公司(gōngsī)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江西赣州公安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,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电脑存有新购楼房业主的个人信息(gèrénxìnxī)。经查,该公司员工(gōngsīyuángōng)为联系客户增加业绩,向同行获取了一些新购楼房业主个人信息,这一(zhèyī)行为被视为“行业惯例(guànlì)”,被公司负责人“默许”。
网安部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、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(guīdìng),对(duì)该装饰工程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个人信息不是“行业共享的蛋糕”,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(bǎohù)的公民基本权利。任何以“惯例”为名(wèimíng)的信息倒卖(dǎomài)、共享行为,终将付出法律代价。
请装修(zhuāngxiū)从业者加强行业自律,警惕“沉睡(chénshuì)中”的法律风险,严守法律底线;市民朋友提高警惕,共同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线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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